第七十三章 簪花小楷_随身空间在民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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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簪花小楷

  好在店里不止徐老一个人,没过多一会儿,一个年轻模样的店员迎出来,他看上去像这条街一样懒懒散散,慢吞吞的对她们说:“徐老让你们把名字写下来,他说人太多了,认不得脸。”

  令人意外的是,接下来店员回过身去翻找了一番,端出来一个玉质的笔筒,里面歪歪斜斜的插着七八支细狼毫。

  “……用这个?”谢朗有些不确定的问道,俨然一副状况外的样子。

  “对,就用这个。”

  店员让开半个身子,示意她们逐个伏案过来写名字。

  秦梦压低声音问谢朗:“诶,你会这个吗?”

  谢朗回了个欲哭无泪的表情。

  她小时候在美国长大,连碰都没有碰过毛笔。

  其他的几个练习生出身的偶像要么就只是年幼的时候抓过几次毛笔,要么就是干脆一次都没有接触过,几个人面面相觑,到底还是硬着头皮上了。

  谢朗抓起毛笔,歪歪扭扭的在上面开始写“谢”,写着写着,手就好像不听她使唤一样,写到最后涂成了一个大黑疙瘩。

  把她放到美国,她可以操着熟练的英语口语,毫无障碍的和金发碧眼的当地人对话,可是回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国家,她却连老祖宗传下的艺术都一窍不通,这怪不得她,多少年轻人都是这样。

  “秋秋,秋秋?”

  谢朗低头,用小气音向许春秋求助,“帮帮我,这个我真的不行啊!”

  许春秋凑上去,那一大坨黑疙瘩一下子映入她的眼帘。

  许春秋:……

  “要不我替你写吧。”

  店员原本正抱着手臂眼睛发飘的倚着窗户发呆,听到谢朗向许春秋求助,二话不说赶紧阻止:“不行,徐老说让你们各写各的,谁也不许帮别人代写。”

  谢朗:呜。

  她歪七扭八的戳着笔杆子,总算是勉勉强强的写完了名字。

  “妈呀,幸亏我爹妈给我起的是两个字的名字,要不我还得多遭一个字的罪。”她拍着胸脯心有余悸道,就好像写个毛笔字的功夫就给她留下了什么心理阴影一样。

  许春秋闻言忍俊不禁,然而当她站在那张生宣纸前,最后一个写自己的名字的时候,余光不小心瞟到同一组合的其他几个人的字的时候。

  许春秋:……

  确实是有些惨不忍睹。

  除了秦梦的字稍微好上那么一丁点,其他几个人的名字白纸黑字的写在纸上,即便是送到老爷子眼皮底下,恐怕也不一定认得吧。

  许春秋挽起袖子以免沾上墨迹,骨节分明的腕骨裸露在外,接着沉腕落了笔。

  “麻烦您了。”

  许春秋写完以后掭一掭笔,随手搭在砚台上。

  纸上的墨迹还没有干,店员低头一看,歪七扭八的一大串名字最后跟了清清秀秀的三个字,“許春秋”,漂亮的簪花小楷,“許”字还是繁体。

  店员:“!!!”

  没想到她一个爱豆竟然写得这么一手好字。

  “秋秋,你是不是练了特别久啊?”谢朗拉一拉许春秋的袖子,压低声音问。

  许春秋也跟着压低声音回答:“有人教过我。”

  她想了想,又补了一句,“我其实就这三个字写的好。”

  有人拉着我的手,用勾勒眉眼用的极细极细的狼毫笔在我手心里写了这三个字。

  她回想起陆修珍而重之的捧着她的手,把掌心里的墨迹轻轻的吹干的模样,其实那个时候他写的那三个字,她只认得一个,可是她羞于启齿,根本就不敢告诉他。班主是个文盲,戏园子里传道受业都是口对耳的教一句唱一句,他们这些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,根本不需要读书认字。

  可是陆少爷却把着她的手,把小小的许春秋嵌在自己怀里,教她读书,认字,手把手的写自己的名字。

  许春秋这里正走着神,店员已经把写满了名字的那张纸递进了里间。

  “好了是吧……”徐老戴上金丝边框的老花镜,“我看看啊。”

  徐老一边看一边碎碎念道起来。

  “谢○?”

  “这黑疙瘩涂的是什么玩意儿?”

  “秦……梦?是梦吗这写的……”

  “‘林’和‘夕’写的太开了吧,都散了架了。”

  他看着看着,又把老花镜摘了下来,捏了捏自己的鼻梁,再看怕是要瞎。

  我这是造什么孽呢,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。

  他咂一咂舌头,视线溜到了一排小字,又忙不迭的把眼睛带了回去。

  許、春、秋。

  清清秀秀的簪花小楷,清丽秀气,流畅瘦洁,行云流水一般的三个字好像能够透过墨迹与笔触,让人在脑海中联想着构筑出一个人的形状来。

  这才是年轻小姑娘该有的字嘛,徐老感到自己的眼睛简直像是得到了净化,心下一悦,扬声朝外间说道:“让她们进来吧。”

  店员闻言,重新回到外间来,朝着她们伸手比了一个“请”的手势。

  许春秋一行人跨过门框,总算是进到了里间来。

  徐老爷子仍然是仰躺在一把太师椅上,鼻烟壶不离手。里间的物件和外头相比,摆放得更加凌乱了,瓷器和书画堆在一起,抛光的没抛光的、真品与赝品、成色不一的毛料和精雕细琢的成品,全都挨挨挤挤的归在一处,墙上好歹比外头干净一点,只是歪歪斜斜的挂着一幅晚清海派画家任伯年的花鸟图。

  他就这么把许春秋一行人晾在了那里,也不搭理他们,只是仰躺着吸他的那枚鼻烟壶。

  许春秋也不觉得难堪,视线四下兜了一圈,停留在了门口矮柜上的一块芙蓉石上。

  那是罕见的一大块原石,比拳头的大小还要富裕一圈,断口呈贝壳状,上面半点裂口都没有。她对着窗外打进来的自然光看,光源从石头地步照射上来,穿透宝石,用肉眼可以看到独特的“透星光”。

  录制节目请来的嘉宾不搭理,生意总还是要做的吧。

  于是许春秋拿起那块原石,扬声问道:“老板,请问这块石头怎么卖啊?”

  徐老终于舍得看他一眼,目光上上下下的在许春秋身上绕了一圈,好像不是在评估石头,而是在评估她这个人一样。

  “不贵,五万。”

  末了,他收回目光,如是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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